发布日期:2020-01-04 00:00
福建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材料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钢材采购 2.标的名称、技术规格及数量:
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确定为中标人后,一星期内送货到福建省沙县青州镇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仓库或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我司财务部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45天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5.质量要求:本次招标采购的钢材为生产需要备件,所供产品均需符合国家相应钢材质量标准。随货须附质检证书。 6.违约责任:中标人所交货物若没按上述质量要求供货,在不影响招标人生产的情况下负责包换,并承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若影响到招标人的生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中标人索赔。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8.报价规定: 8.1报价时须报生产厂家、产地、供货日期。 8.2报价为含13%增值税到厂价,以实际到货过磅数量结算。 8.3本次标的每一小项单独报价。 8.4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如出现报价总价最低者相同达两人或两人以上,则在其相同报价人之间再次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低报价者。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总价最低投标价中标的办法评标,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9.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我司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中标人需在5天内签订购销合同。 10.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11.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1.1开标时间:2020年1月9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 11.2参与方式: 11.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时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 11.2.2函件:以函件方式参与投标时,快递单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于开标之前寄达。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收件人:李清亮,联系电话:0598-5658595。 12.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3000元(汇款电子回单或保证金函以单独密封方式装订)。 12.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2.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4049409001000160) 12.2.2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未结清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但须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的确认。 12.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方式的将在一周内以电汇形式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2.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2.6.2成为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未能按我方通知签订合同的; 12.6.3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3.投标文件要求: 13.1投标资料分成三部分,每部分编制一式一份并分开单独装订密封: 13.1.1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商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非法人代表到现场投标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已评价为2018年度合格供应商的投标人可免于提交a项资格文件),并分别加盖公章。 13.1.2第二部分为技术文件,主要内容为产地及生产厂家名称、产品质量指标及技术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第2条款中各技术指标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并分别加盖公章。 13.1.3第三部分商务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商务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第4条款中的“付款方式”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有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的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 13.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4.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青山纸业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5.发布招标公告媒体:青山纸业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联系方式: 0598-5658595(招标办) 5658608(传真) 0598-5658233(技术交流)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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